第111章 创业初期要什么床

  孙氏无奈,只能沉浸式地体验什么叫做无边无际的苦海之中。
  三壮不在家,叶琛和二壮去镇上送货。
  如今生意不一样了,不仅仅要供应孙家的铺子,还要供应县衙。
  叶琛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等叶丰顺来了之后,几个人合伙把几大桶货品放在牛车上。
  父子二人各坐在一边,直奔县衙。
  跟叶琛对接的是卢照凌的书童阿福,小家伙笑着把钱递给了叶琛,还紧张兮兮地问了嘴,叶琛家有几张床,搞得叶琛莫名其妙的。
  创业初期,有什么床?
  我们都打地铺的!
  离开了县衙便直奔朐临镇和清风镇几家孙家的铺子,最后书院。
  有金大腿抱着,叶琛的生意自然顺风顺水。
  不过叶琛依然不忘提点二壮,做生意钱不是自己一个人赚的。
  要学会分享。
  各路小喽啰见面该给的分红好处一样不能少。
  那些收了钱的人,自然会妥帖地给你把事情办好。
  货送得很快,叶琛给刘老太买了些鸭子。
  叶琛特意给刘老太多买了些,准备不多要他钱。他把志刚派出去,让他跟着三壮去干活,肯定要少赚钱,这些鸭子就当做是补贴了。
  最后就去了书斋。
  在武周朝,养一个正经的读书人,是非常耗钱的事情。
  不然以老太太对叶老蔫的溺爱,也不可能一提到读书,就立刻变脸。
  实在是它占着一个大活人,而且还如同吞金巨兽一般,根本不是一般的家庭可以负担得起的。
  读书人的书本贵,拜师贵,甚至连日常练习的笔墨纸砚动不动就是几两银子。
  叶琛带着二壮在舜德斋转了一圈,不停地咂舌。
  之前他觉得,自己一天可以挣五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庞大的巨款了。
  可是看着眼前的文房四宝,他才知道,五两银子在这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除非将自己的私房钱全都拿出来,不然根本就砸不出一个读书人来。
  二壮在一旁不停地倒吸凉气。
  爹爹呀,这里面的东西也太贵了吧。
  一个砚台竟然要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放在过去,够他们家吃上小半年了。
  他有些不想在这里看下去了,他很想逃离这个高不可攀的地方。
  叶琛知道老二来这种地方,浑身都不舒服。
  他也没有继续看文房四宝,而是去看书籍。
  既然打算让小壮读书,那就得先把启蒙书籍买下来。
  现在他觉得原主真的愚蠢,就算是帮衬温华,需要卖辛苦攒下来的书籍,也不至于把启蒙书籍都卖了啊。
  自家还有好几个孩子呢?
  这书架上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书,雕版印刷出来的出很贵,所以很多书铺会跟一些读书人合作。
  不过即便是手抄书也有好坏,价格也完全不一样。
  就拿只有一千字的千字文来说,最便宜的竟然也要五十文钱,最贵的竟然要三百文。
  叶琛一咬牙,买了最贵的这本。
  舜德书斋的掌柜忍不住称赞道:“叶东家好眼光,这本千字文是温华抄写的,除了正文,后面还附有注释,很适合启蒙。”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不然为何他第一次买书,就买到了温华抄的。
  二壮时不时地看着背篓里的书,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完了,完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学习读书了。
  刚刚勉强接受算数,又开始识字了。
  关键是跟爹读书,与跟娘学习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娘亲教授孩子,那是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有各种文人猛士,让人向往,可是爹爹教学,就很残暴。
  不喜欢解释也就罢了,还喜欢打人!
  着急的时候,甚至会说一些,人家都会,你为什么不会?
  他不想跟着爹爹学习,但是他又知道,爹爹喜欢上进的孩子。
  温华表哥读书很厉害,所以爹爹散尽家财也要帮他。
  如今又开始了。
  二壮真的担心,爹爹为了支持他们兄弟几个读书,再走火入魔,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家再败了。
  二壮暗暗在心里决定,别管爹爹教得如何,自己都要努力去学。
  小壮都能记住,自己更能记住了。
  再怎么说,自己都是老叶家最聪明的男人。
  回到家,就是快乐的进食时间,桌子上是简单的白面做的疙瘩汤,加上一个清炒胡瓜,还有一盘鸡蛋,一盘鱼,水煮蛋熟了之后,一个蛋切成六瓣,放在一个盘子里,一人能吃上一小块。
  中午饭,瞧着挺简单,但在清河村绝对是独一份。
  在其他人还在喝野菜汤稀米粥的时候,他们全家人都能吃饱,而且吃得很满足。
  午时末,孙氏将昨天的二十多斤甘草根剪好之后送过来,叶琛当场跟她把账结清,叶大旺和叶大福也是这会最热的时候来制作冰块,家里再次忙碌起来。
  两个哥哥,今天很快就完成了工作量,两人看了一眼外头的太阳,还在半空中挂着,这会儿下地能把人给热死。
  于是,两人十分有默契的请求可以再多加点量。
  叶琛观察了一下两个人的状态,虽然有点汗,但毕竟是老把式了,明显是顶得住。
  他便将自己跟二壮的活交给了两人,不一会儿,冰块便都做出来了。
  叶琛给了他们一人三十文钱。
  这时,院子里响起刘老太太爽利的声音:“老蔫,在不在?”
  叶琛放下手里的活走出去,指了指院子里一片鸭子:“今儿买了些鸭子回来,钱您也不用给,算志刚耽搁工钱的补偿。”
  老太太也不含糊,反正志刚以后是给叶琛卖命的,就从身后栓子和小草手里拿来了两只小狗。
  一只土黄色,一只黑色。
  这是黑色的小狗叶琛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就是当初带着自己发现鱼泉的小家伙吗?
  那黑色的小狗腿上有伤,看了叶琛一眼,也认出叶琛了,上来就对着叶琛一顿舔。
  叶琛忍不住摇头,这刘老太真的是年纪大了,头昏眼花,连狼崽子都认不出来。
  刘老太笑着说道,“也不知道谁家那么丧良心,这么好的狗崽子扔山里了,正好让志刚媳妇给捡回来。一般人家养不起两个,你家富裕些,留着看家护院,还能防黄鼠狼。”
  叶琛谢过刘老太,把狼崽子扔到院子里,跟着驱赶鸭子。
  送走刘老太之后,叶琛看向自家院子,一半是菜地,地里的菜长势很好。
  菜地前面挖了一个小小的水塘,这是给最先的二十只鸭子准备的,现在鸭群增多,水塘已经用不上了。
  而院子另一半是圈养鸡鸭的地方,两只大母鸡,一只大公鸡,一堆小鸭子,小鸡仔,各种叫声不绝于耳。
  之前鸡鸭少,搞卫生是随手的事。
  现在突然多了这么多家禽,鸡鸭混养,又是大夏天,很容易生病,卫生的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叶琛让叶二壮去砍树来,让叶小壮去捡干草,等叶大壮回来之后,做一个鸡舍,一个鸭棚。
  鸡鸭分开养,圈养在指定的地方,时不时放出去兜一圈,有利于鸡鸭生长,家里的卫生环境也会好一点。
  又是忙碌的一天。
  叶琛觉得自从穿越以来,每天充实且有意义。
  不是简单的金钱,也不是快活完连模样都记不住的网红美女。
  而是与家人在一起共同奔赴美好,哪怕辛苦一点也无妨。
  赵菁菁已经开始做晚餐了。
  小壮在院子里数鸭子,是叶琛让他数的,可以练习数数。
  数累了,就拉着二哥和隔壁的栓子玩数鸭子。
  抓鸭子,抓几只,结果二壮这厮凶狠地喊了一句抓一万只。
  然后小伙伴三个人,就成了无情的做俯卧撑机器。
  看得干活的叶琛笑得前仰后合。
  天黑下来。
  天地玄黄。
  屋子里几个孩子轮流背这句话,学会背还不行,还要会认字,最好能学会怎么写。
  只有叶小壮学得最带劲。
  叶大壮和叶二壮一脸苦瓜相。
  赵菁菁尽力跟上节奏,她心思比较细,认字学得不算慢。
  这个夜晚,在朗朗读书声中结束。
  叶琛都快睡了,小壮蹬蹬跑过来:“爹,这是刘老太太送来的小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黄,成不?”
  叶二壮摇头:“小黄听起来跟村西有个叫小黄的,不行,叫旺财吧,咱家也沾沾喜气。”
  叶小壮皱眉道:“唔,那就听二哥的吧,以后就叫你旺财啦。”
  然后扭头看向小狼崽子。
  这只狼崽子是黑色的,他都已经猜到小壮他们会给小狗取什么名字了无非就是小黑、大黑之类的,太难听了,干脆提前取了一个,“以后就叫你来福吧,一个旺财,一个来福,以后我们家的鸡鸭就靠你们两个守护了。当然,万一你家长来接你,就送你回家。”
  旺财:“汪汪汪!”
  来福:“呜呜呜……”
  他弯腰将小狗崽抱起来,这只狗应该是有一个月大了,但很瘦,身上一摸都是骨头,想想也是,收成这么差,人都没有吃的,哪有能力养活一只畜生。
  家里赵菁菁已经做好了午餐,煮米饭的时候盛了一点点米汤出来喂小狗崽。
  小狗崽大概是真的没吃过多少东西,呼哧呼哧就把一碗米汤给喝光了,缠着赵菁菁还要吃。
  赵菁菁温柔地道:“你还太小了,一顿只能吃这么多,晚上再给你加量。”
  小狗崽委屈地呜呜叫了两声,只好趴到院子的树荫下去睡觉。
  叶琛感觉到这只狗精神真的不太好,他趁家里几人不注意,给小家伙喂了点狗类抗生素之类的药,还偷偷买了点狗奶粉,药混合进奶粉里。
  加了药的奶粉喂下去,过了一会儿就精神百倍,刚刚还一直缠着赵菁菁,这会直接认叶琛当爹,一直抱着他大腿不愿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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