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新罗婢与狗

  山长对这厮赞誉有加,姐姐也觉得温华是个人才。
  实际上,温华哪里是人才,他不懂世家的礼仪,不懂的交际,口口声声说什么,与民结合,可真的到了官场,与他有共同语言的寒门士子,又有几个?
  大家谈的可都是流觞曲水,春花秋月。
  三壮厌恶卢照凌,所以躲的卢照凌非常远。
  二壮则没有那么多的忌讳,多次跟卢照凌打了个对面。
  卢照凌是认识跟三壮一起去送货的家伙的。
  这家伙嘴很能吹,什么东都洛阳的达官贵人都吃他们家的冰雪冷元子。
  还故意在学子面前吟诗,什么车倦人烦渴思长,岩中冰片玉成方,用来勾引学子买他家的冰雪冷元子。
  他拿着一根狗尾草,学着小壮的样子,将落单的蝗虫抓起来,穿喉而过,不一会儿便抓了长长的一串。
  他纯粹觉得这很好玩,他觉得他遏制了万千生灵的喉咙。
  二壮弓着腰,不断地收割着稻谷,浑身出了不少汗,腰累得也是钻心的疼,但是却不敢停下。
  三壮见卢照凌来了,抱起一捆稻子就走,连搭理他的念头都没有。
  叶琛和大壮则推着羊角车,将三壮堆成堆地稻谷捆绑好,放在养牛车上,用绳索固定好,然后爷俩一前一后,一个拽,一个推往家运。
  “咳咳!”
  卢照凌走过来,没有一个人看他,这让他很不爽。
  他大声咳嗽了几下。
  叶琛都要累晕了,太阳晒得他嗓子眼发甜。
  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搭理这位少爷,只是继续埋头干活。
  “喂!”卢照凌不满地开口,“叶二壮,你给我过来!”
  二壮忙得晕头转向,隐约听三壮念叨,说瘟神来了。
  他起初还没当一回事儿,这一抬头,就看见县令之弟,提着一串蚂蚱,吊儿郎当地看着自己。
  二壮瞬间就烦。
  卢照凌咬牙道:“怎么,你也跟三壮一样,嫌弃我?”
  叶二壮在心里呵呵冷笑。
  怎么不嫌弃?
  三壮都在他耳边在耳边磨出茧子来了。
  他三壮又不是卢家的下人,凭什么被他呼来唤去?
  不过二壮有生意人的潜质,起码不会跟三壮一样,直接开口道:“我讨厌你,别靠近我,我不想让你发生不幸。”
  卢照凌开口:“你手上是什么东西,拿过来给我看看。”
  叶二壮:“……”
  什么鬼?
  怎么这种语气?
  你是我爹么,对我呼来唤去的?二壮瞬间更加理解三壮了。
  镰刀给了你,我还干不干活了?
  而且这玩意那么危险,割着手腕算谁的?
  二壮眼珠转了转,最终还是将镰刀递了过去,“这叫镰刀,没啥好看的。”
  卢照凌觉得大家围着他转,是天经地义,镰刀得把手被磨得锃亮,月牙刀锋上还闪着寒光,然后他就成了大侠。
  一顿横扫,无数稻子倒地不起。
  气的二壮眼睛瞪得溜圆,都想踹他两脚。
  然后卢照凌诗意大起,扔下镰刀,仰天赋诗,“提剑一万里,负书十六........”
  “哎呦。”诗还在嗓子里,不知道脚被什么绊了一下,然后整个人飞了出去,地上都是斜尖的稻茬,卢公子距离成为游坦之只有一步之遥。
  幸好二壮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卢照凌。
  “哎呀,卢少爷,你没事吧?”
  叶二壮脸上的关切怎么看都有些虚伪。
  卢照凌自知二壮救了自己,心里很是感激,本想说句谢谢的话,却看到了那张虚伪的脸,瞬间将他气个半死,“好你个叶二壮,竟然敢偷袭我,我看你是活腻了?”
  叶二壮瞬间懵了,但还是压着火说道:“这里是稻田,到处都是稻茬,卢少爷应该是被稻子绊倒了,这农活看着简单,但是一不小心就容易伤到自己。”
  “我看卢少爷还是赶紧回城吧,其实乡下的生活没什么意思。”
  “这大太阳,晒得人心发慌呢。”
  卢照凌的崩溃加剧,他如何不想回去?
  他回得去吗?
  叶琛暗暗地瞪了二壮一眼,他看得清楚,是这小子故意割稻子快了些,趁着卢照凌蛋疼赋诗的时候,故意在他脚前面留的稻岔子高了些,才差点绊倒人。
  要不是刚才二壮拽住了,这可就破相了。
  他走过去,刻意放缓了语气,“卢公子,这农桑之事,可经不起玩闹。你要么回打谷场给稻子脱粒,要么就跟着小壮去捡稻穗,捡够二十斤就算你完成任务。”
  卢照凌一张脸黑沉沉的,他一点都不想在这个破地方呆了。
  刚才自己差一点就做出一首名垂千古的诗,但那讨人烦的稻茬,却想直接送他去名垂千古。
  但面前这叶琛的脸色却很冷淡,拿着鸡毛当令箭,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身份。
  他气呼呼地跟着叶小壮去捡稻穗。
  稻穗散落在稻茬间,要一根一根捡起来放到身后的背篓里。
  卢照凌才捡了几根,就觉得不停弯腰起身这个动作实在是太累人了,他的腰都快断了。
  然后又有忽闪着翅膀的蝴蝶飞过,卢公子直接扔掉筐,奔跑着去抓蝴蝶了。
  折腾了半天,蝴蝶终于惨死在卢少爷的手上。
  但一扭头看见自己空荡荡的筐子,才发现自己跟蝴蝶战斗时,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就在刚才,自己化身洪荒巨兽,小小的蝶仙子竟然敢反抗,被自己无情灭杀。
  可若是捡不到足够的稻子,回去岂不是要被叶琛那个卑微的人族欺辱。
  他眼神转了转,看了看正在忙碌的叶小壮。
  计上心来。
  愚昧的人族。
  这会儿卢照凌尚未在那场洪荒大战之中回过神来。
  趁着叶小壮不注意,连忙将叶小壮捡的稻穗装进自己的背篓里。
  小壮干的正起劲,心里念叨着,再捡一百根稻穗,就应该够吃三顿饭的,嘿嘿,我给爹爹保住了粮食。
  结果忽然后背一轻,小家伙回头,却见卢照凌依然恬不知耻的偷自己的稻穗。
  立刻怒道:“你干啥?为什么要偷我的稻子!”
  “读书人,焉能用偷,这叫窃!光明正大的窃!”卢照凌冷笑,继续欺负小壮。
  “狼妈!”小壮嗷的一嗓子,就在稻田深处忽然闯出来一群狼,呲牙咧嘴的看着卢照凌。
  卢照凌瞬间感觉双腿之间有些紧张的过分了。
  因为眼前是一堆灰黑色毛发,三角眼上挑的野狼。
  “又来!救命!”卢照凌瞪大眼睛,拔腿就跑。
  狼妈直接扑过去,咬住了卢照凌的鞋子。
  卢照凌吓得满脸苍白,摔滚在了田埂上。
  “狼妈,别真咬他!”叶小壮冲过去,抱住狼妈,“他是客人!虽然是恶客,但是咱们叶家是讲礼的。”
  他从后腰里拿出一块珍藏的鱼干递过去,狼毛也不嫌弃,直接咀嚼起来。
  卢照凌目瞪口呆。
  尼玛!
  泰裤辣!
  我要是跟他一样能控制狼群该多好。
  他起身,上前走了一步。
  狼妈立刻起身,挡在了叶小面前,一副警惕的样子,看着卢照凌。其他的野狼则跃跃欲试,一副要扑过来的样子。
  卢照凌再次被吓得摔在了地上。
  看他那怂样,叶小壮不知道有多嫌弃,将被窃的稻子拿回来,开口道:“我爹常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不是读书人么?怨人不如自怨,求诸人不如求之己的道理莫非不懂?”
  小壮最近的学业有所进步,已经开始摸索着学习论语了。
  教训完卢照凌,小壮继续干活。
  卢照凌坐在田埂上,都快哭了。
  他堂堂范阳卢氏的天才子弟,竟然被一个农人的娃儿教训。
  真的是丧尽天良。
  他一脚踹翻背篓,稻子撒了一地,“越逼小爷越不干,我看你拿我怎么办!”
  今天所有人都很忙,但是并未见到赵菁菁的身影。
  因为叶琛交代给了她一个艰巨的任务。
  那就是犒劳一下大家的五脏庙,所以叶琛在观摩了资源回收中心兑换的菜谱之后,传授给了儿媳一道经典名菜,德州扒鸡。
  菜谱吹得很凶,说当初清廷皇帝都爱吃,还是皇族特供。
  叶琛觉得不靠谱,他觉得这玩意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很多火车路过德州。(山东德州,阿梅利亚的德州不是咱们的。)
  赵菁菁看公公的眼神越发的狐疑了,他怀疑自家公公是不是上辈子专门给皇帝做饭吃的御厨。
  因为公公一口气给了她十几种调味料,她先前好多都没见过,说是之前在镇上买的。
  还有二十多味在山上采来的中草药,然后做法还从上色到油炸都十分讲究。
  最后的入汤煮制更不用说了,从昨天开始就已经放在灶上慢慢熬制。
  然后大家都在忙碌的时候,赵菁菁也急得满头大汗,因为这德鸡的脱骨工作很难,最近光磨练厨艺,就已经毁了七八只野鸡了。
  因为公公交代过,回头咱们家八成是要开个大酒楼的,到时候把鸡皮划破了,形象不美观不说,关键是影响顾客的口感。
  赵菁菁知道,公公是在培养自己。
  如今看大家都有事情做,她也不想生完孩子,天天在家闲着,所以很努力地学习。
  如今她已经能做到把鸡的全身骨骼和内脏抽出后将鸡皮翻转朝内,形态上要保持完整。
  甚至赵菁菁觉得自己努力一段时间,还能按照公公的要求,把鸡做成鸳鸯戏水的模样。
  准备得差不多了,赵菁菁给野鸡均匀抹上糖色,挂起来晾干。
  待晾干后,再开火,倒油烧至七成热,把脱骨鸡放进油锅里炸至金黄,直到表皮有些发亮,看上去金灿灿的再捞出沥油。
  然后就是入汤煮制,然后扑鼻的香味便开始在叶家弥漫看来。
  卢照凌大摇大摆地离开稻田,想去看看冰雪冷元子作坊,结果闻到了浓郁的香气,他是世家子弟,吃的好东西其实挺多的。
  但是这味道,扑鼻而来,摄人心魄,卢照凌瞬间走不到道了。
  想着趁着叶琛不在,要不去厨房偷吃。
  结果刚靠近后厨几步,就看到了赵晶晶忙碌的身影。
  他立刻止住脚步,这男女大防他可不敢突破,立刻一路小跑逃了出来。
  太要命了。
  今天大抵是吃不上饭的,结果叶家的饭做的那么香。
  走了几步,他就见田里几个汉子排队对着一棵老树放水。
  “听说了吗?潘寡妇跟赵大雷又勾搭上了,牛蛋这小子本事不俗,又去趴墙角了。”
  “可不是么,我还听说,他们办坏事的时候,潘寡妇大喊,你小点劲儿,别伤着孩子。”
  “哎呦,寡妇怀孕,这可了不得,要是咱们叶家人,岂不是要沉塘。”
  “沉啥塘,那年不知道在哪儿逃出来的高丽老婢,总是在村边儿给大家伙唱,哦,卖啦,卖大灵丹的那个,跟老猎户家的猎犬做那事,不也活得挺好。”
  “那是村长没空收拾他,丢人现眼的玩意。”
  卢照凌扯了扯嘴角。
  这乡下真的是猛哈,寡妇能怀孕就已经是匪夷所思了。
  新罗婢还能与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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