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番外一:追求日记

  自从那天接吻以后,我又变得忙起来。
  创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尤其是在这儿人才辈出的北京。
  有人说过,你可能是一块黄金,但北京遍地都是黄金。
  不同于小说里面的霸总,创业轻轻松松,还能抽空跟小白花女主谈恋爱,我每天忙的像陀螺一样,脚不沾地,二十四小时碰手机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甚至,为了谈一笔国外的生意,上一秒还在国内,下一秒就坐上了飞机
  连续出了两个星期的差。
  这期间,跟霍云的联系,特别少。
  好不容易搞定合同,接下来可以休息一段时间。
  打开手机,微信上面,黑色头像的聊天框还冒着红点。
  是霍云的消息。
  我嘴角不由自主的向上扬,点开消息,瞳孔猛地一缩
  印入眼帘的第一句,也是发来的最后一句。
  [沅沅,你不愿意对我负责吗?]
  我一个头两个大,还没想好如何回复,一个充满木质香的怀抱将我拥入怀中。
  “沅沅……”
  男人磁性的声音,带着些许委屈,黑色的碎发蹭着脖颈,增添几分痒意。
  他现在,特别像一只大狼狗。
  我掩饰性地咳咳两声,手自然而然地摸上他的头发。
  “云起,你怎么来了?”
  霍云闷声闷气道,“再不来,老婆就跑了。”
  他抬起头,眸色深沉,嗓音沙哑。
  “沅沅,你亲了我,就要对我负责。”
  “砰……砰……”
  我心跳加速,耳尖悄悄染上绯色。
  可恶,男色太蛊人。
  而且……
  我瞥了他一眼,脸颊也腾起红晕。
  他如今的性格,那种跟在缅北时期对比的反差感,彻底把我拿捏。
  “沅沅。”
  霍云嘴角含着似有似无的笑意,“我家风传统,撩了我,就不能跑了。”
  “所以。”
  他重新上前,捧住我脸颊,在眉心落下一吻。
  “给我一个名份,好吗?”
  我彻底昏了头,双腿发软,揪着他领带才站稳。
  “我给名份的要求可是很严格的,最起码,要先追我。”
  霍云低笑,胸腔上向震动,将我拥进怀里,谓叹一声。
  “沅沅,你怎么……这么可爱。”
  他突然张嘴,咬了我脸颊一口,力度很轻,不疼。
  我下意识地揉了揉,不解地看向他。
  霍云从口袋里,变魔术似的,掏出一个礼盒递给我。
  打开,里面是一条粉钻项链。
  闪闪的,很漂亮。
  霍云连眉梢都带着情意,温柔犹如初春刚化的薄冰。
  “礼物,代表追沅沅的第一天。”
  ……
  接下来,由于工作完成,我的出差结束,自然又回到北京。
  公司每天要处理的事情不少,但总归,与之前那个阶段比是轻松的。
  而霍云,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公司楼下。
  每一次,手上都带着一捧花。
  每束花都不相同,各种各样,好多我都叫不住来名字。
  中午的时候,他也会过来送饭,美名其曰爱心午餐。
  我吃着摆盘精致、色香味俱全的午餐,忍不住调侃他。
  “云起,你这样,好像我娶进门的小妻子。”
  霍云挑眉,握住我手腕,轻咬了一下。
  “我可是正宫。每天都要来,盯紧你,防止你被别的小妖精勾走。”
  话落,他视线落到,刚才来送文件的男秘书身上,冷哼一声。
  这位男秘书,刚到公司的时候,确实有追我的想法,才刚隐悔地表达一点意思,就被霍云对我强烈的追求,掐断了。
  现在,男秘书还成了,公司里磕我跟霍云cp的头号党之一。
  早就跟霍云说过了,没想到某人的醋坛子还是打翻了,醋味太大。
  我忍不住笑,挥了挥手,让男秘书离开。
  “云起。”
  我快速地在他下巴吻了一下,“我最喜欢你,也只喜欢你。”
  霍云呼吸顿时乱了,他眸色暗下来,像深沉的海,要将我拉进去,共同沦陷。
  我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干笑几声,往后退了几步。
  “沅沅……”
  霍云额头冒住青筋,大手一揽,紧?住我腰,让我坐在他腿上。
  鼓动的胸腔,连带着霸道的木质香,一起袭击我,让我没有还手之力。
  他嗓音沙哑,手指掠过唇肉,“我早说过,撩了我,要负责。”
  “不……”
  下一秒,我破碎的话语就被堵住。
  他吻得极凶,嘶咬着唇肉,强烈的占有欲与爱欲交织。
  我不由自主地闭上眼,享受着这个吻。
  差点忘了,霍云他从来不是狼狗,而是一头凶狠的狼。
  一吻结束。
  我嘴唇已经肿得不成样子。
  我放下镜子,瞪了他一眼,埋怨道,“我嘴唇成这样,还怎么见人?”
  霍云勾起嘴角,“沅沅,都怪我,看到你就想亲。”
  他站起来,递给我一个礼盒,里面是一条钻石手链。
  他拉起我的手,细心地给我戴上,“沅沅,戴着它,跟我去约会,好吗?”
  我看着手链,扬起一个笑,“当然。”
  说起约会,我并没有相关经验。
  只是大体上有个概念,知道情侣约会一般都会去吃饭、看电影之类的。
  我以为,霍云也会这么干。
  直到越野车越走越偏,一路开到打猎场。
  我彻底愣了。
  “云起,你带我约会,去猎场?”
  我双手抱臀,无语道。
  霍云眨眨眼,单手搂住我的腰,“沅沅,相信我。”
  我还是怀疑。
  霍云垂下眸子,睫毛颤了颤,“沅沅,你不相信我吗?”
  我最看不得他委屈的样子,心一下子软下来。
  “好吧,我就勉强相信你。”
  霍云眼睛闪过一丝亮光,“放心,不会让你失望。”
  霍云从猎场牵了一匹马过来,白色的,非常漂亮。
  我看一眼就爱上。
  他抚摸着白马,温声道,“沅沅,要骑上来试试吗?”
  “当然。”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翻身上门。
  身为唐家千金,我马术也不错,还参加过比赛。
  霍云也骑上马,从后面揽住我。
  他有目的的,驾着马走向树林里。
  风吹过我们发丝,近距离的接触,格外暧昧。
  从办公楼里出来,好久都没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打猎场约会,感觉还不错。
  马停住了,霍云抱着我下来。
  “沅沅,那个树底下,有我们的定情信物。”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走到那棵树下,拿起旁边的铲子,动手挖起来。
  没一会儿,挖到了一个小铁盒。
  他打开,里面有一封信。
  还是粉色的信纸。
  “沅沅,这个地方,原来是一片荒地,小时候我跟你经常来。”
  他把信纸展示,递给我,“那时候,我跟你就约定好了。”
  信上的字体稚嫩,一笔一画,格外认真。
  “霍哥哥,听伯伯说,你要离开了。但我不想让你走,我想跟你永远在一起。隔壁村的小黄说,只要成了夫妻,就可以一起生活了。”
  “霍哥哥,等以后见面,我要当你的新娘子,约定好了哦!落笔:沅沅。”
  一瞬间,我泪流满面。
  原来,一切冥冥之中早已注定。
  霍云再一次吻上我,吻一触即离,他认真道。
  “沅沅,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成为你男朋友吗?未来,有机会成为你的新郎。”
  我哼了一声,扯着他领带,将他重新拽过来。
  在亲吻之前,我说。
  “男朋友,以后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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