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发现她是美人胚子

  是夜,景茂酒店。
  沈鑫并没有受到父亲和蒋雪的干扰,也没觉得自己的前女友成了父亲的情人是一件多耻辱的事情。
  反正都是玩玩的,无论是他还是父亲,都不会把蒋雪娶回家。
  他招来了一群同学,迫不及待想要看到秦小草出丑。
  傅凌云今天晚上不会来,所以他把另一张房卡交给了沈鑫。
  只等秦小草拿着房卡推门而进,看到房间里没有他,就会意识到她被耍了。
  这就是傅凌云给那个女生的教训。
  沈鑫却觉得不够。
  “我在房间里布置了四个微型摄像头,等秦小草一来,就开启直播。”他十分得意。
  有个一脸麻子的男生猥琐一笑,“鑫哥,这个丑八怪为了勾引傅哥,指不定会穿得多骚呢,我有一个好主意,能让她更丢人!”
  “说说看。”
  “你和傅哥身高差不多,到时候就假装他,背对着门口,等人一进来,你就让她把衣服脱了。”麻子脸笑容越发猥琐,“那不更有意思吗!”
  沈鑫捋着下巴,“你小子,脑子转的够快啊!”
  “倒是委屈鑫哥了,万一亲眼看到那书呆子干瘪的身材,可就脏了你的眼睛。”
  说罢,一伙人哄笑了起来。
  -
  另一边,沈老爷子也到了酒店门口。
  远远的,就听到酒店大堂内传来的喧哗哄闹。
  老爷子眉头一拧。
  沈旺扫了一眼后视镜,摇头道,“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读书读到狗肚子里了,也不知道家里人是怎么教育的,估计也和欺负我孙侄女的那个同学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
  沈旺是一个很擅长察言观色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给沈老爷子开这么多年的车。
  在十多年前,投资正是一片红海。沈旺常常留心老爷子打电话时的信息,转头就让侄子去投资。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侄子早就靠着当初赚到的第一桶金,成了大老板。
  纵然和沈家没法比,但也有了些势力。
  当然,这也多亏了他们的姓好,也姓沈。
  不少人都暗暗猜测他们和沈老爷子沾亲带故,对他们另眼相待。
  他们一家的生意全都系在沈老爷子身上,所以沈旺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想尽办法讨沈老爷子高兴。
  还时不时捐助一些山区儿童,做足了好人的样子。
  因此这些年来,沈老爷子对他印象不错。
  可后视镜中,老爷子眉心拧得更紧了,“无父无母的孩子怎么了,照样有出息,反倒是这些小子一个个穿得名牌,一看就是扶不上墙的纨绔。”
  “是我说错了,主要是被欺负我孙侄女的那孩子气的。”沈旺连忙找补。
  停稳车后,他匆匆下车,抢在酒店门童之前,给沈老爷子开车门,走进了餐厅中。
  “三叔公?”
  另一边,沈鑫远远看到了沈旺,嘀咕了一句。
  其他哄笑的哥们儿闻言,纷纷回过头,认出了沈老爷子。
  “天呐,鑫哥,我们都猜你和沈家沾亲带故,没想到沈老爷子竟然是你的三叔公!”
  “前段时间沈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鑫哥,你知道内幕不,和我们讲讲呗!”
  “是啊,我表妹喜欢秦以漾和陆晏之,想知道他们为什么分手,鑫哥,秦以漾也算是你堂妹了,你知道吗?”
  “这么说,秦以漾岂不是沈老爷子的唯一孙女?她长得挺漂亮的,鑫哥,你看我有机会当你堂妹夫不!”
  大家都很兴奋,你一言我一语。
  而沈鑫一顿。
  说一个谎,需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圆。
  他连秦以漾都没见过,上哪儿知道内幕去?
  “去去去!”一旁,麻子脸帮他解围,“你们别难为鑫哥了,沈家本家的事情,鑫哥哪里能知道!”
  沈鑫一听,反倒不乐意了,“有什么难的,我还和秦以漾、陆晏之经常一起吃饭。”
  大家来了精神,以为沈鑫要爆瓜。
  沈鑫却挥了挥手,“我去顶楼了,你们一会儿记得直播录屏,我要秦小草全网社死!”
  说着,他就匆匆离开。
  背影仓皇,有几分落跑的意味。
  -
  夜色弥漫着海城的每一角落,霓虹灯投射下,整个城市都染上了纸醉金迷的浮光。
  十九点半,秦以漾如约来到了酒店。
  随着她的出现,一直盯梢的沈鑫兄弟立刻给楼上的沈鑫通风报信,提醒他开启直播。
  看着那抹身影进了电梯,他们便迫不及待去了餐厅,找一个安静、网速好的座位,好好看接下来的直播大戏。
  豪华的电梯内,液晶显示屏上的数字飞快跳动,眨眼就到了顶楼。
  柔软的地毯遮掩了脚步声,一切都静悄悄的。
  “滴——”
  随着房卡贴在感应器上,安静的走廊有了声响。
  门开了。
  不等房卡插进插口,就看到套房内的景观落地窗前站着一个男人。
  他逆着光,背对着门。
  只能看到他双手插着兜,冷着声音道,“既然来了,就脱衣服吧。”
  身后的人似乎有些疑惑。
  但很快,就听到了窸窸窣窣的脱衣服声。
  沈鑫唇边勾起,本来到这里,整蛊已经结束了。
  但他脑海里浮现了秦小草的脸。
  他中午时说的那句“想要追凌云比登天还难,不然你试试喜欢我”,并不是一句玩笑。
  他打一开始就知道,所谓的“送菜”是一场乌龙。
  是那个服务生搞错了。
  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沈鑫阅女无数,自然看得出来那丑不拉几的帽子和眼镜之下的秦小草是一个美人胚子。
  这让他有一种发现璞玉的喜悦。
  人就是有这种劣根性,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沈鑫模仿着傅凌云的声线,不容拒绝地发号施令,“过来,抱我。”
  一秒钟,
  两秒钟,
  三秒钟……
  空气安静得仿佛静止了一般,渐渐的,脚步声响起。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紧接着,一双手试探的落在了他的后腰上,似乎有些害羞,下了好大决心似的,才从后面抱住了他。
  沈鑫脸上笑容加大。
  “你好热,这么激动吗?”他语气轻佻,恢复了花花公子的吊儿郎当,一听就能听出来他不是傅凌云。
  果然,那双手瞬间抽离。
  “现在想跑,晚了。”他一把握住了对方的手,不由分说把人拉进了怀里,霸道地亲了上去。
  等等——
  这手怎么这么粗糙?
  还有,秦小草身上的味道怎么有点奇怪?
  像是两三天没有洗澡,灰尘夹杂汗水的味道。
  他隐隐有一种不好的念头,僵硬地抬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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