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敏感瘸腿夫郎(30)

  一连几日蒲词都往县城走,没说理由,知乐也不会主动问,他只知道蒲词每次回来时手里都会带有小点心或者小玩意给他,那就够了。
  清晨山里雾气重,辰时天边不见太阳升起,天色阴沉,不出意外今天有雨。
  知乐早早起来洗完衣服煮好早餐,蒲词穿着以前旧麻衣从房间出来,却掩盖不住她独有的魅力,还有手臂上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见知乐手里捧着两碗粥谨慎地从厨房走出来。
  腿脚不方便的原因,手上的粥多多少少都有些被晃了出来。
  “给我拿吧,以后分开拿就好,烫到自己就不好了。”蒲词接过知乐手里的两碗粥,语调闲闲道:“我待会下山去县城一趟,想吃什么我带回来给你。”
  知乐摇头,跟在蒲词后面走着,没有拐杖他照样可以走路,只不过他觉得自己一瘸一拐走起路来很滑稽,他莫名不想那样被蒲词看到自己这副模样。
  知乐眼眸亮了一下,擦干净双手,跟着蒲词身后走,慢吞吞说:“不用给知乐带小礼物了,知乐有很多了。”
  他坐好后,习惯性把桌面的小菜往蒲词面前推了推,知道她要下山,看了看外面雾蒙蒙的天空,忍不住担心叮嘱道:“今天天气似乎有雨,山路滑,您下山要小心。若是雨势太大,就在山下住一晚吧,知乐能照顾好家里的。”
  话里话外都是不舍得蒲词在这个天气下山,不久前那场大雨现在想起来都让他感到心悸。
  “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回来给你带容华缘点的马蹄糕可好?”蒲词把手里剥好皮的鸡蛋放在知乐碗里,再给自己也剥了个鸡蛋。
  知乐戳了戳鸡蛋忍不住泄气道:“还是马蹄糕啊!吃过三次了。”
  第一次吃马蹄糕,清脆的口感他忍不住夸奖了一句,后面几次蒲词都会给他带好多马蹄糕,他吃不完就会被浪费掉,好几次吃完晚饭后吃马蹄糕吃到差点要吐了。
  也许是在蒲词身边待久了,他有些摸透蒲词的脾气,没有之前那么怕她了,胆子也大了不少,都敢于表达自己心里的小别扭了。
  知乐惨兮兮的模样,逗得蒲词有些想笑,问道:“不喜欢吃马蹄糕了?你之前不是说它挺好吃的吗?”
  “可是……可是也不能天天就吃一样吧?”
  知乐喝粥脸鼓鼓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像讨到自己不爱吃的小猫炸了毛。
  “好,我今日去街上瞧瞧有什么是我们知乐爱吃的。我不在的时候你若是腿还是疼,就在床上躺着别在外面走动了,可知道?”
  蒲词对知乐总是那么温柔,似乎那天像地狱来的刽子手硬是把高松花往死里打的不是她一样。
  到中午,天还是雾蒙蒙的,但雨还没有落下,街上行人没有很多,有的话脚步都有些匆忙怕雨落下时赶不到家,蒲词在其中就显得格外特别。
  她脚步很轻闲,丝毫没被暴风雨前的平静打破心情的美好,她按着记忆的路线走着,越走越偏僻,拐弯拐到了一条小巷。
  巷很窄,但却不缺人走。
  小巷四通八达的,很多乞丐都藏匿在这里休息,再往里面一点就有一座荒废的寺庙,那里住满了乞丐。
  蒲词的目的地就是那里,她经过几天寻找打听高松花的消息,就在昨晚她从几个流浪的老头谈话里听到寺庙这几日有个病恹恹的女人,看着样貌不错,被不少人窥探着,就差要得手了。
  这个世道虽然是女子为尊,但在人落魄的时候,谁拳头更大谁说了算。
  蒲词听到这个消息时,已经要到回去的时间了,今天再过去一趟究竟。
  寺庙藏在最里面,四周被树木包围着,因为是夏天,还没走近都能闻到里面的酸臭味。
  因为年久失修的原因,屋檐上砖瓦掉了不少,窗户都是破洞的,但还是有人用稻草把破洞堵上了,不过很明显意义不是特别大。
  蒲词还没靠近大门,就听到里面传出来让人耳热的声音,在长满枯草的大厅里,几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身下是一个衣不遮体的女人。
  女人表情狰狞,想要挣脱开被控制住的手,可她太饿太累了,加上身上的伤没有得到处理,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挣扎,身上的男人没有规章的动作,让她觉得这种事情不再是一种乐趣,反而像是压倒骆驼最后一根稻草。
  “……我要生个女儿,养她长大,让她读书中状元,我以后就有好日子过了……”
  “嘿嘿嘿,这女人样貌可以,我生几个儿子,卖到窑子里……”
  “……”
  在肮脏地板上躺着的女人,枯草般的头发里还跪着干涸已久的血迹,任由那些男人在她身上不断索取,她就像没有灵魂的娃娃,仰视着遥不可及的屋檐外的看不到一丝光明的天空。
  “……我没有错……都是你们欠我的,小贱人我要你生不如死……”
  高松花眼神忽然变得狠戾,十指在泥地里滑出一道道血痕,她不明白那些被她当成垃圾的人,怎么配活得比她好。
  一身干净麻衣的蒲词没有跨进一步寺庙,而是站在一处角落观察着里面的人,里面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也许注意到了,不过也不会太放在心上。
  蒲词没有停留很久,天飘起的小雨,她脚步依旧轻闲,双手后置在身后,任由水落在身上,打湿发梢,打湿衣裳……看着欺负过知乐的人过得不如意,那股堵在心口的气消散了不少。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她从小巷绕出来后,直接来到三姐所在的赌坊前。天气不好,路上行人不多,而这里却意外相反,里面人满为患,浓郁香料味夹着汗液味,刺激着来往人的嗅觉。
  在里面的人,对这股惊为天人的味道已经无感了,只觉得这就是能让人有极度快乐的气味;路过此处的人,都须捂鼻快步逃离,唯恐身上沾有这处的恶味。
  蒲词对这股味道很是反感,不过脸上没有显现出来罢了,她走近停在门口一旁的女人身边。
  蒲词掏出怀里的一串文钱,递到女人手边,道:“官人麻烦搭线,我想见三姐,不会少了你的好处的。”
  “三姐没空,三姐不是什么小喽啰都能见到三姐的,你回去吧!”女人眼睛都不眨一下,硬气拒绝。
  一串不够,那就再加一串。
  “我听闻三姐最近在找一个叫高松花的女人,我是来提供线索的,顺便有要事想跟三姐谈谈,您就行行好替我搭搭线,好处准少不了你的。”
  能屈能伸是蒲词的强处,她这身板能撂倒眼前这堆专业打手其中一个,她都无须出钱低声下气求人了。
  “消息可真?”女人看了一眼蒲词手中的钱,心动了一下,不留痕迹移开。
  “保真!”
  女人没有犹豫,一把夺过蒲词手中的钱很顺意塞进袖子里,跟旁边的人交代一下,带着蒲词从后门进来赌坊。
  谈完事已经到了赶车的时间了,蒲词告辞了三姐朝城外赶时,瞧见一个手中拿着两条小木棍拉扯着手中由黄到白的东西,塞进嘴里时,只见孩子眼睛都笑得弯弯的。
  麦芽糖?
  “客官买麦芽糖吗?糖得咧!”许是蒲词看得太入迷那小孩了,旁边小贩瞧见,忙跟她介绍自家的麦芽糖。
  见小孩吃着甜,味道应该错不了,蒲词也不吝啬要了几小块打包放好继续赶路。
  回到山下时,天色暗了下来,天边时不时滑过闪电,看着人心惶惶的,蒲词加快步伐上山。
  中午下雨路都被打湿了不好走,她找来一根粗棍撑着自己走,到半山腰时,不远草丛里发出声响,似乎有东西躲在里面。
  天黑的山路不宜停留,谁知道出现的是吃人的野兽,还是害人的人。
  蒲词没想管,迈着大长腿就要离开,天黑看不太清路,她脚似乎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应该是个随身携带的木箱子,一般只有从医的夫子会有。
  刚才路过的草丛已经没了动静,那东西不知是走了,还是死了都不好说,山路不会莫名其妙出现箱子,那里只可能是个人。
  这么想着,蒲词本不想管的,怕人死了自己去看了免不了引火烧身,无权无势的,这罪名很难摆脱,这也是她没有亲手解决高松花的原因之一,她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可那人若是一个医者,知乐的腿会不会有多一丝机会呢?
  这么想着,蒲词往回走来到草丛前,一股酒精的味道扑鼻而来,不靠近瞧还真没人知道是个人躺在这里。
  原来是个醉鬼啊!
  见人还有生气,蒲词帮人从地上拉了起来,都不用细看,蒲词就否决了刚才自己的设想,一个不修边幅的女人,醉倒在无人的山野,手里紧紧拽着喝完的酒瓶,一看就不像医者。
  人都拉起来了,也不好再丢回草丛里,山里野兽多,运气不好,在这待一夜怕是被吃到连骨头都不剩;运气好的,没遇到野兽,这么睡一晚,明早也不知道这人还见不见得到太阳。
  蒲词被迫做一次好人,把人扛在肩上,拎着路边的木箱子朝家走去。
  “这年头醉鬼都往山上跑了吗?算了还是早些赚多点钱,带知乐搬走吧!”
  “……咳咳,老身乃天下针灸第一的独师……对老身客气点,小姑娘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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