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美食世界05

  “虫卵?”
  作为沈家饭店的账房,胡成风也是吃虫族肉的。
  但是听到“虫卵”这两个字,却也感觉自己有些接受无能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在想,如果成虫可以食用,那虫卵也是可以的吧。
  就像是母鸡和鸡蛋的关系。”
  林涵逐步分析着。
  “如果我们捉到虫族的虫后,把它饲养起来。
  它就可以像种猪一样为我们产卵,虫卵和成虫都可以当作食物的原料进行售卖。”
  “啊……这……当母猪……”
  胡成风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显然是被林涵石破天惊的想法给吓到了。
  “那谁去抓虫后呢?”
  胡成风终于想到了关键。
  “重要的不是谁去抓,而是抓到后有什么好处。”
  林涵留下了这句话,转身回到厨房,将蒸好的虫族肉端上了餐桌。
  胡成风还想询问林涵刚刚那话什么意思,就被一股鲜香勾引了过去。
  胡成风顺着味道嗅到蒸笼的上方:“爱爱,你这做的什么,怎么这么香啊?”
  “就是虫族肉呀。”
  林涵掀了蒸笼,鲜香的热气就扑了胡成风一脸。
  拿了厨房的刮骨刀,林涵用刀背敲开鲜红的虫壳,露出了白皙丰腴的虫肉。
  林涵将虫壳当作盘子,盛着虫肉溢出的汤汁将这份美味放到了胡成风的面前。
  “胡叔叔,来尝尝我的手艺吧。”
  现在离午饭不过四个小时,胡成风却觉得自己的食欲被完全的勾引了起来。
  没有客气,胡成风拿了筷子,夹了满满一筷子的虫肉塞入口中。
  细腻的肉质一抿就散,鲜香的味道随着酒水的挥发充盈到整个口腔。
  等到所有的虫肉都被吞咽下去,口中还会残留着微甜的鲜味。
  鲜美的口感让这个退伍老兵也是瞬间沦陷。
  一阵风卷残云,一蒸笼的虫肉便被胡成风消灭的一干二净。
  喝完了最后的汤汁,胡成风还啃了两口虫壳关节处残留的肉丝。
  见到林涵坐在对面,笑着望着自己。
  胡成风这才不好意思地放下虫壳,解释道:“那什么……爱爱,你的手艺可真不错啊。
  好吃,真好吃!”
  “胡叔叔喜欢,那就把这份也吃了吧。
  我刚出院,还没有什么胃口。”
  林涵蒸了两笼,胡成风吃干抹净,她还只是动了一筷子。
  见林涵是真的没胃口,胡成风自然是舍不得暴殄天物。
  拿来了虫肉就开始品尝了起来。
  和第一次的大快朵颐不同。
  胡成风这次肚子里有了底,拿着筷子一小口一小口,眯着眼睛地享受,仿佛吃得虫肉上了头。
  林涵坐在对面,看着胡成风沉醉其中的模样,自然是高兴的。
  但是对于她来说,虫肉还是有点天然的腥气。
  而且没有香醋蘸料,总归是吃得有些不得劲。
  看来还是要自己动手酿造才是。
  香醋、生抽、老抽、料酒、香油……
  林涵一遍喝着温水,一遍在心里盘算着缺少的调味料。
  这时,“垹垹垹”的砸门声响了起来。
  与之而来的,还有一声雄厚的中年男人声音。
  “老沈,开门老沈,你在里面做什么好吃的了?
  快开门啊老沈,是我老淼。
  开门!给我留两口啊!”
  胡成风原本还闭着眼睛陶醉呢。
  听到这话的立马端起了虫壳,“呼噜”两筷子就把所有的虫肉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鼓着两边的腮帮子就去开门了。
  门一打开,胡成风刚好嚼完下肚。
  一抹油嘟嘟的嘴巴,胡成风咧着个大嘴笑道:“哟,这不是淼老板嘛,快进来坐,快坐。”
  胡成风身子瘦削,顶着个三白眼,平日里窝在柜台后面谁都不爱搭理。
  今天笑得这么谄媚,必然事出有妖。
  淼大双的警戒线刚拉起,一股鲜美的味道就顺着鼻腔,瞬间占据了他所有的大脑。
  “你刚刚吃什么了?
  快,给我也上一份!”
  淼大双熟门熟路地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显然是沈家饭店的老主顾了。
  “这边没有准备好的食材,现在制作的话,可能要等半个小时左右,请问您这边方便吗?”
  淼大双眼见着一个头顶纱布的小姑娘来到自己面前问餐,还吓了一跳。
  “哟,姑娘,你这脑袋没问题吧?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下?”
  我来过这里很多次了,吃饭我找那个老竹竿就行了。
  你赶紧去休息去吧。”
  这边胡成风见状打趣道:“她休息了,谁来给你做菜?”
  “爱爱,去吧,他就是个贪吃鬼,多长时间他都愿意等。”
  “哟,你们这是招了个新厨子啊?难得老沈这么抠还愿意花钱招人呐?”
  淼大双富态,抱着肚子笑起来跟个弥勒佛似的。
  “老沈呢?既然他今天不下厨,那就出来陪我唠两句。
  老沈!沈元武!你在家么你!”
  “我爸爸不在家,回头我告诉他您来过了。”
  来者是客。
  林涵不想让死别的哀愁影响淼大双吃饭的心情,轻描淡写的带了过去。
  带着之前桌上的餐余,独自进了厨房。
  根据沈爱爱的记忆,林涵可以辨认出这人是沈爸爸生前的好友。
  因为喜欢沈爸爸的做饭手艺而结交。
  每次来到店里,除了虫族肉,就爱小酌一杯。
  柜台后面的货架上有只一手握的青瓷酒杯,那就是他专门从家里带来的。
  考虑到这点,林涵还特地为他隔水加热了一瓶白酒。
  要说配这类鲜香之物,当属黄酒最好。
  有条件的,还可以加上话梅、姜丝等。
  在初春、初冬的季节里,喝上一杯热热的黄酒,最是香气宜人,暖胃活血的了。
  可惜现在林涵手中什么食材都没有,只能将就着来了。
  锅中水“咕咚咕咚”地沸腾着。
  林涵用手触碰一下酒瓶的瓶壁,只觉触手微烫,稍稍比体温高些。
  人的体温是37c,而加热至40c左右就是温酒最佳时候。
  酒香开始随着温度的上升四溢出来,白酒中的酒精也不至于在高温下过度挥发,失了酒味。
  林涵端着餐盘,将蒸制好的虫肉、温酒连带着那只青瓷酒杯,一同内端到淼大双的面前。
  “请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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