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下次记得带虎鞭

  回到家中之后,气氛异常的沉闷,摆在桌上的喜饼也不吃。
  叶琛怕老三憋出毛病来,便拉着他出去闲逛,在村子不远处,有做小山丘叫将军坟,里面埋葬着不少为国立下功勋的大唐府兵。
  卢照凌前两天来过,还在这里刻诗留念。
  叶琛瞅了瞅,他没想到,这个公子哥,不仅仅打架是一把好手,原来作诗也那么厉害。
  从商城兑换了一瓶酒,倒了些在地上,算是祭奠了一番英雄。
  又对三壮说道:“这是你娘之前酿的酒,本想着等你二哥成亲的时候拿出来喝,你尝尝。”
  他把酒瓶递过去,是古朴的木塞子,一打开,就有浓郁的酒香飘出来。
  一提到娘亲,三壮的眼睛亮了一些。
  他顺着这话道:“娘还会酿酒吗?”
  叶琛心道,“你说呢,我都怀疑你娘有可能是穿越者了,但是她又明确否认,在心里告诉我不要乱猜她的身份,她不是穿越者。”
  搞得叶琛就很懵逼,都知道穿越这个词了,还不是穿越者?
  看着三壮呆呆傻傻的看着自己,叶琛拍了拍他脑袋,说道,“来,咱爷俩一起喝。”
  三壮摇头道,“爹,您喝吧。娘说,喝酒不是好孩子。”
  叶琛决定长一长家主的威严,“喝!咱家你爹说了算,还是你娘说了算!”
  三壮憨憨的说道,“我娘!”
  叶琛满头黑线:“你娘不是不在嘛。傻儿子,是不是还惦记人家闺女呢?爹不是说你,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
  三壮沉闷的低下了头。
  叶琛将桂花酒递过去:“来来来,喝两口。”
  在叶琛的逼迫下,叶三壮仰头喝下一口酒,这不是烈酒,有着桂花淡淡的清香。
  他不由自主又喝了一口,酒喝下去,思绪就开始飘远,所有的情绪都展露在脸上。
  “刚认识玉芬的时候,我……”
  叶琛笑道,“别闹,人家都成亲了,傻儿子,你以后见面得喊嫂嫂!”
  三壮本来就心情不好,被叶琛这么一说,更烦闷了,端起酒壶,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爹,你真的好讨厌!”三壮眼泪哗啦哗啦的往外流。
  叶琛搂着三壮的肩膀,躺在土丘之上,笑着说道,“爹这叫让你认清现实,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早点忘记了这个姑娘,去开始你的新生活。”
  “傻儿子,你要知道,这个世界很大,大到各种各样的充满魅力的姑娘,让你一辈子都忘不掉。”
  “但绝对不是孙玉芬你知道吗?”
  三壮不满道,“爹,你不知道,第一次见面,她喊我三壮哥,我觉得她就是我的全世界。”
  叶琛以手扶额,好想杀了他啊。
  三壮苦涩道,“爹,你别误会,我知道这个世界不属于我了,我得叫他嫂嫂。”
  “但是痛苦,还是要痛苦的啊!我觉得这是对自己负责,毕竟我付出了感情的。”
  叶琛白了他一眼,心道,“别说话了,沸羊羊。”
  “爹,你不用劝我的,我心里很清楚,我们不可能了。”三壮低着头说道。
  “既然你知道,爹就放心了啊!来,使劲儿喝,正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
  三壮举着酒壶说道,“今日有痰今日啐!”
  “哈哈哈,好儿子,来喝!”
  叶琛从空间里兑换了一小包花生米,一小包榨菜,又点了篝火,爷俩就对着满天星辰,喝的不亦乐乎。
  父子两人在这里喝酒,矮山的另一边,丛林深处,走出来一只又一只的野狼,绿油油的眼发光……
  三壮喝的醉眼惺忪。
  但是他很开心。
  他见识到了父亲的另外一面。
  原来父亲不只有严肃,凶巴巴。
  还有他风趣幽默,博学多识的一面。
  温华表哥虽然强,但是在爹爹面前,真的什么都不是。
  而且故事比娘讲的好有趣。
  三壮这才知道,秦始皇原来没有死,他吃了长生不老药,埋在皇陵的那个是假的,他有好多好多钱,但是银票被他藏在一个佛像里,只要给他一百文钱,让他赎回佛像,他就能取出金银财宝,赠给有缘人,还能召唤千军万马。
  到时候就能攻占咸阳,他重新做皇帝,给他一百文的人,就可以封安武君,还能执掌玉玺。
  玉玺上刻着,额滴,额滴,都是额滴。
  想想就威风啊!
  还有霍去病,封狼居胥,班定远经营西域,什么初唐的豪杰灭国征伐,一个个他闻所未闻的英雄豪杰,戎马倥偬,立下不世之功。
  父亲讲的又有趣,又励志。
  三壮感觉自己因为一个女人,就这么伤心。
  真的是丢人丢到家了。
  一瓶酒不知不觉被喝光了,他的脑袋有些晕乎乎的,站起身时跌跌撞撞差点从矮山滚下去。
  叶琛及时拉住了他。
  “爹,我好像喝醉了。”叶三壮扶着额头,“我看到鬼了,绿色的眼睛。”
  叶琛扶着他说道:“胡说啥,狼的眼睛才是绿色的呢。走吧,爹带你回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很晚了,远处燃烧的篝火也已经熄灭了,清河村陷入了沉睡之中,只有夜风吹过树林发出的沙沙之音,还有夜晚的虫鸣鸟叫。
  叶三壮看向远处,“狼!爹那边儿好多狼!”
  他说得有鼻子有眼,叶琛也看了过去。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果然是绿油油的眼睛,四双八只眼,在漆黑的夜里格外显眼。
  “还真是狼……”
  叶琛倒吸一口凉气。
  叶三壮的酒瞬间醒了不少,他瞪大眼睛看着远处:“是、是狼,好像是去我们家,家里的人肯定都睡了,我跑回去叫醒他们!”
  三壮士发自内心的爱自己的家人,所以毫不犹豫地迈步就往上下冲。
  叶琛一把拽住他。
  这时候冲回去,会惊动野狼,不仅他会死,家人们也会死。
  清河村山上的狼从来没有下山过,和村民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这一夜突然下山往他们家里去?
  难道,是为了家里的鸡鸭?
  如果是专程偷吃鸡鸭,倒不用太紧张,吃饱了肚子狼群自然就走了。
  但如果万一呢?
  叶琛摸了摸袖子,里头放了电棍。
  他低声道:“先点火,看到有火,狼群应该会逃走,别慌……”
  叶三壮点头,立马弯腰去捡干草,久不降雨,干草一碰到火就烧起来。
  叶琛找了一根粗木头,缠了一圈干草点燃,举着火把朝自己家院子慢慢靠近。
  三壮也抄起一根木棍紧随其后。
  将军坟就在村尾,离着他家院子也不远,走了没一会,就到了院子门口,院子里静悄悄的,连鸡鸭的惨叫声也没听到。
  叶三壮紧张地抓住了叶琛的手,想将自己亲爹护在身后,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这些狼不会躲起来了吧,专程等我们回来?”
  叶琛压低嗓音:“野狼算聪明,但也没这么聪明。”
  “呜呜呜……”
  院子里,突然响起来福的呜咽声。
  紧接着,旺财也叫起来,鸡鸭一片躁动。
  不一会儿,堂屋的门开了,叶大壮睡眼惺忪从屋子里走出来,含含糊糊道:“是不是爹回来了……天哪,这是啥?”
  他看到院子里站着一群狼,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
  他一抬头,看到了院子外举着火把的叶琛,惊恐地道:“爹,家里有狼,四只狼……”
  叶琛皱眉,举着火把走了进去,手有些激动的摸了摸电棍。
  喝了酒,有些大意,人家穿的皮草,这电棍管个屁用。
  就在叶琛紧张的时候,他发现,其中一只狼伸出舌头在来福身上舔来舔去,那双绿油油的眸子狼眼落在叶琛身上,带着警惕的寒光。
  小来福立刻不干了,用脑袋不停的顶它。
  似乎再说,妈妈你干啥,这是爸爸。
  叶琛瞬间明白了,这头狼估计是小来福的娘亲,人家这是来接孩子了。
  温华有些紧张道,“姑父,这来福也是狼吧,咱快还给人家吧,大山里的狼群可不好得罪。”
  叶琛点头。
  他之前看过一些关于野狼的纪录片。
  这是一种极致凶残的动物,会伤人,很记仇,一个族群的狼多达几十只,杀死这四只,剩下的狼肯定会寻上门来。
  他也不愿意得罪狼群,便说道:“既然它们不伤人,那就打开门,让他们走吧。”
  叶大壮点点头。
  不一会儿,狼群就叼着小来福走了,大家也长出了一口气。
  后半夜,一家人都睡得不太安稳。
  不过幸好有叶琛在,大家不至于那么害怕。
  天还没亮,叶琛就起来了。
  他打了个哈欠走到院子里。
  赵菁菁起得更早,坐在院子里洗衣服,本来是各人洗各人的衣服,赵菁菁却偏要帮叶琛一起洗,叶琛争不过,只好随这个儿媳妇去了。
  他走到门口去开院门,门一打开,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低头一看,吓得后退一步。
  老天爷,他家门口为什么有这么多死兔子死兔子,还有一只死松鼠,全都是喉咙破了个血口子,一口毙命。
  “呜呜呜!”
  一堆猎物边上,拱出来一只小团子。
  是来福,它咬着叶琛的裤腿撒娇。
  叶琛嘱咐大壮将野味拿进去。
  狼群还真大方,送来了野鸡、野兔、松鼠,一看就是刚猎杀的,身上还带着温热。
  壮壮们围着野味,眼里都冒绿光。
  叶琛提溜着来福,忍不住笑道,“世上只有妈妈好,你咋非往我家跑?”
  来福肯定是听不懂叶琛说什么的,只是往叶琛怀里钻,很明显是眼前这个男人,更是它希望陪伴的对象。
  “行吧,来福,来福,有你才能来福气,你就住下吧,谁让咱俩有缘呢。
  至于这些东西,就当是你们家交的住宿费,记得下次看见你娘,让他带点虎鞭啥的,活那么大,还没吃过虎肉。”
  叶琛跟来福碎碎念了两句,也不管来福听不听得懂,又扭头对儿子说道:“二壮、三壮,你们哥俩赶紧去送货,大壮你把这些野味都处理了,兔子炖肉、野鸡炖汤,剩下的挂在墙上风干。”
  叶大壮一看见肉就浑身有劲,赶忙干活。
  今天注定是小壮威震村里的一天,赶鸭子的时候,跟小伙伴们绘声绘色描绘起来。
  “知道吗?我们家来福是狼崽子,特别凶悍的那种!”
  “我爹站在门口,眼珠子一瞪,那群野狼就吓得蹲在地上尿了。”
  “我爹说,去,上山给我打猎去,我要吃虎鞭。”
  “狼群太弱了,只抓来野鸡,被我爹按在门口一顿揍。”
  “小壮,你爹咋那么厉害,我爹只能把我吓尿了。”一个小伙伴羡慕道。
  “我觉得小壮再说谎,老蔫叔是出谋划策的军师,他不是武将,怎么能吓尿狼?”另外一个小伙伴不信道。
  “让我做大哥,带你们看狼。”小壮昂着头道。
  “大哥!”
  “大哥!”
  “..........”
  一群小伙伴口服心不服地喊了大哥,跟着小壮回家看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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