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知识改变命运

  他话音一落,就见叶小壮带着两条狼两只狗跑进来。
  狼是绣球和来福,狗是旺财,还有隔壁刘老太家里的富贵。
  原本富贵刚生下来的时候,比旺财要壮实许多,后来慢慢的,旺财的体型超过了富贵,毛发也比富贵亮很多。
  富贵起初胆子很小,最开始一看见绣球就跑,这几天一群狗崽子混熟了。
  绣球嘴里叼着一只野鸡,旺财和富贵嘴里各叼着一只野兔,小来福跟在哥哥们屁股后面欢快的乱蹦乱跳。
  “大嫂,大嫂,快来看,绣球好厉害!”小壮兴奋的喊道:“我亲眼看到绣球抓住了这支野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绣球好棒,今天的鸡腿给他吃。”
  这几天农忙,在狼妈的带领下,狼群主动住在了谷场的柴堆附近,连吃饭都是叶琛给的面汤或者杂米饭。
  家里的野味也就断了。
  叶小壮的口水滋溜流下来:“大嫂,今天晚上做红烧野鸡肉……算了,还是炖汤吧,爹说了,大嫂要多喝汤。”
  赵菁菁笑道:“小凡前两天套了个鸽子,正养着呢,你拿着兔子跟他换,他肯定会换的,换回来做个汤。野鸡做个爹爹新教的青阳炒鸡,一个鸡腿给绣球,还有一个......”
  卢照凌赶忙开口道:“给我,给我,我今天是叶家的大功臣呢。温华,刚才老叶还夸奖我呢,你在一边儿,听见没?”
  温华道:“姑父说的好像是办成了什么事才有奖励,而且好像也不是鸡腿吧。”
  卢照凌哼了哼,“不行啊,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吃鸡腿啊。只有吃了鸡腿,才能更好的与宇宙沟通,以宇宙为师。”
  阿福完全看不下去了,县衙的正经主人就三人,老太太吃斋念佛,大人有的时候忙得连饭都吃不上。
  少爷在学堂回来的少,只要回来一次,老夫人都是大鱼大肉的往桌上端。
  少爷天天吃鸡鸭鱼肉的人,如今竟然死皮赖脸的找人要鸡腿,老夫人要是看到了,那不得心疼死。
  隔壁老太太本来想骂街的,毕竟之前有叶琛这个恶邻居,就够生气的。
  如今竟然来了个随意吐痰的县令弟弟,还敢往自己家里扔,刚冲过来,准备跟赵菁菁理论理论,就见富贵叼着野兔走了过来。
  他开心的把兔子扯下来,笑眯眯的说道:“笑眯眯的说道,小壮,以后绣球出去闲逛,一定要带着我们家富贵,抓不住野鸡,有个麻雀啥的也是好的,一会儿兔子腿给你。”
  叶小壮连忙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家都有,您留给栓子和小花姐吧。”
  刘老太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真是个好孩子,等这段时间忙完了,奶奶做窝窝头给你吃,不,做白馒头!”
  叶小壮嘻嘻笑:“谢谢奶奶,我去田里捡稻子啦。”
  他背着背篓,带着两只狼两只狗,从院子里冲了出去。
  卢照凌抬步也跟着冲了出去,他虽然是县令之弟,其实世界也很单调,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学堂,还从来没见过野狼抓野鸡,他也想跟着去见见世面。
  日落下山。
  赵菁菁放下手里的活,开始准备晚饭。
  这个乖巧的儿媳妇,不止一次跟自己的夫君讨论,公公是不是换了个人的问题。
  因为先前的公公除了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而且总是凶巴巴的,性格有点随祖母,外冷内热。
  但是如今却不一样了,虽然有的时候也很严肃,但是大多数都是很温和的。
  而且跟先前的公公不一样的点在于,如今的公公做事情很有章法,不跟先前一样,啥都不懂,就拿做饭这件事情来说,赵菁菁觉得公公传授非常得当,自己跟着学就很轻松。
  这一点绝对不是公公看两本书就能做到的。
  对此,叶大壮也有自己的答案。
  那就是娘曾经就是这样的人,爹爹跟娘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肯定会有影响的。
  如今娘不在了,爹有些许变化,更像娘了,很正常。
  大壮更倾向于娘亲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善良的他,选择跟爹爹一样欺骗着弟弟们。
  不过不管怎么说,爹爹都是在往好的地方变化,赵菁菁也没在多说什么。
  在公公的影响下,赵菁菁也不会在挖地龙,抓壁虎吃了,而是选择将家里的食材尽可能的处理到完美。
  她先将小壮换回来的野鸽子炖在锅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
  至于鸡毛和鸽子毛他都留下来了。
  公公最近在教弟弟们学习一种新的书法方法,叫鸡毛笔,虽然写出来的字没有毛笔字好看,但是很快很方便,她不用专门的磨炼,也能写出方方正正的文字。
  兔皮也攒下来不少,她想着到时候给公公做一个兔皮大衣,给小壮做个兔皮坎肩,大壮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双兔皮靴子,兔皮手套。剩下的,看看能不能做几个毛茸茸的兔儿帽,送给汐月他们,这几个丫头也挺不容易的。
  要是狼妈他们勇敢点,抓一只大老虎回来就好了,爹爹一直念叨,她也念叨,老虎皮那么大,穿在身上得多暖和。
  叶琛回来之后,就在院子里忙活,虽然说农家小院没有那么多讲究,叶琛在家里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尽量少往厨房跑。
  很快晚餐就做好了,一道枸杞鸽子汤,一大盆青阳炒鸡,一大盆绿油油的菠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一股清香,闻着就舒坦。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叶小壮跟叶琛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绣球,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来福蹦跶过来:“呜呜呜!”
  绣球吐出来一点在来福面前,来福美滋滋吃了,旺财眼巴巴望着,绣球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来福再次呜呜,却被绣球直接按在脚下,急得来福死命地挣扎。
  卢照凌很是不客气地霸占了另外一只鸡腿,得意地说道:“我已经跟柳一贯说好了,让他按照我的图纸做水锥,明早送过来,这个鸡腿,我吃之无愧吧?”
  叶琛看到这家伙已经把鸡腿放到嘴边儿了,这个时候如果说不行,这孩子肯定要跟自己打起来。
  叶琛很是温和地点头,“行,你是大功臣,吃,使劲吃。”
  卢照凌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温华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叶家祠堂。
  卢照凌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你们要搞非法淫祀?”
  温华瞥了一眼想象力丰富的卢照凌道:“收起你那无边无际的脑子,我是带他们去读书,识字,学一些算术。”
  卢照凌这才想起来,刚才温华跟柳一贯他们说了,他是要留下来教书,凑盘缠的。
  他有些好奇地眨着眼睛,搭着温华的肩膀,“我说华子,你莫不是在误人子弟,你才童生啊,就敢教人读书了?”
  在卢照凌的印象里,教人读书的,起码得是秀才。
  小壮撇着嘴说道:“卢少爷,我们只是学习识字,大表哥识字就能教我们啊,这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关系?”
  这话,卢照凌无力反驳。
  他闲着没事,跟着几人一起去祠堂。
  这里是露天的课堂,祠堂门口的青石板上,摆着几十张高矮不一的桌子,以及形态各异的胡床。
  坐在学堂里的人年龄也不一样,最大的跟叶大壮差不多,最小的四五岁的样子,还在流鼻涕。
  “昨天我们学到,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温华负手而立,严肃的开口道:“昨天我们讲到这里,给你们留下的作业,有谁想清楚是什么意思了吗?”
  课堂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默默低着头,生怕被点起来回答。
  二壮和小壮早就学完千字文了,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不会蠢到这时候开口彰显自己有多聪明。
  “不是吧,不是吧,竟然有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懂?”卢照凌实在是没忍住,“我还在娘胎,不我三岁的时候,就读完了千字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一尺长的美玉不能算是真正的宝贝,即使是片刻时光也值得珍惜。奉养父亲,侍奉君主,要严肃而恭敬。孝顺父母应当竭尽全力,忠于君主要不惜献出生命。”叶小壮起身,抢话道:“这两句要跟上一句连在一起学习,祸因恶积,福缘善庆。说的是,灾祸是作恶多端的结果,福禄是乐善好施的回报。”
  被小壮抢了风头,卢照凌哼了哼:“你既然知道,为何不说?”
  “这是我交代过的,让小壮和二壮多给其他人思考的机会。”温华转头看向卢照凌,“卢兄要是没什么事,回去洗漱休息吧。”
  叶大壮站起身道:“卢少爷,如果你也想听课,我把位置让出来给你。”
  卢照凌撇撇嘴:“谁要听三四岁小孩学的启蒙课。”
  他一甩袖子走了。
  温华继续上课:“所有人跟我一起读,祸因恶积,福缘善庆。尺璧非宝,寸阴是竞。资父事君,曰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
  卢照凌停下步子,站在祠堂门口,看着那乌泱泱四五十号人,这些人白天累了一天,回去吃了个饭就过来上课,脸上还有疲态,但都睁着大眼睛看着温华,黑色疲累的眸子里有光华闪现。
  他又一个没忍住,转身回到了祠堂。
  饶是温华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有些挂脸了:“卢兄,有什么事我们晚上再说,请不要在这里影响孩子们读书。”
  “我有个问题问你们。”卢照凌将温华挤开,“你们白天收稻子打稻子,有多累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为什么宁愿在这里学习,都不回去休息,难不成还想参加科考?”
  他看着课堂上的每一张脸。
  温华也放下书本,看着每一个孩子。
  叶大壮站起来,笑着说道:“我就想多识几个字,将来看农书的时候,不至于啥都不懂。”
  二壮笑着说道:“我主要是要成为范蠡那样的大商人,必须会算账。”
  三壮起身道:“我将来要做大将军的,大将军不识字,怎么看兵书,怎么排兵布阵,怎么给圣人写奏折。”
  “我要为了大周雄霸天下而读书。”叶小壮摇头晃脑,“当然了,我还有私心,读书可以充实自己,可以更好地孝顺父亲,可以换取财富,可以娶漂亮的婆姨.......”
  “爹还说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没有知识的财富,就像是空中搭了个巨大的花园,没有梁柱,风一吹就散了。”
  温华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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